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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以下文章摘自中央日報 88.01.27) # 混亂不清的英文路街地名、與護照上的英譯姓名終於得以統一,教育部昨日邀集交通、外交等部會與省市政府代表會商達成共識,台灣各鄉鎮縣市路街地名英文譯名一律改用「國語注音符號第二式」來拼音,並擴及公家機關、建築物與商品名稱,國人護照上的英文姓名也將改用「國語注音符號第二式」重新拼寫。# 由於目前國內的路名、地名、人名及街道名等英譯名稱沒有統一標準,有的用國語注音符號第二式,有的用威瑪式拼音、羅馬拼音,台北市部分新街道用的則是通用拼音法,讓國人在中文譯成英文、或外國人來台旅遊使用時無所適從,教育部昨日特別邀集相關部會開會協商統一譯音事宜。# 教育部國語推行委員會表示,昨日與會的各單位代表,包括原先反對最力的台北市政府在內,都一致認為台灣要國際化,第一步就是要有有簡單、清楚且統一的英文譯名。# 會議無異議通過教育部研提的「中文譯音統一規定」草案,將在近日報行政院核定後,由各相關單位依權責執行,屆時全國從路街地名,到公家機關、建物名稱,乃至商品、國人護照與英文戶籍謄本上的英文姓名,所有譯音都將統一以「國語注音符號第二式」重新拼寫。# 不過,一些沿用己久且國際知名的路街地名、建物名稱,如台北(Taipei)、高雄(Kaohsiung)、國父紀念館(Dr. Sun Yat - sen Memorial Hall)等,教育部考慮使用習慣不易改變,仍決定使用原來通行的譯稱不做更動,屆時並會以表列方式公告周知。# 至於護照上的英文姓名,教育部表示公告後現行護照仍可繼續使用,新申請的護照則一律改用第二式拼音,舊護照若換發新照,英文姓名是否也將改採第二式來拼寫,將由外交部決定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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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語注音符號第二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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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以下文章摘自中央日報 88.01.27) 「國語注音符號第二式」是中文譯音符號的一種,也就是把中文字翻譯成英文的書寫方式。它最大的優點是依國語發音直接譯寫,而非意譯,並且加注聲調,讓人一目了然。 教育部國語推行委員會指出,現行國內用最廣泛的人名地名譯音系統,是威瑪式WADE-GILES系統,它準確度比不上大陸的「漢語拼音」,最大的缺點是與語原音差異甚大,無法切合實際,例如把ㄅ拼成P,把ㄐ及ㄍ拼成K。 為了因應國際化時代的來臨,行政院經建會在八十五年宣布全國統一採行「國語注音符號第二式」,交通部並因此頒布「路街地名統一中文音譯使用手冊」,要求各縣市政府遵行,不過部分地區因預算不足,到現在仍尚未更換,台北市政府更以第二式法配合教改為由拒絕採用,而改請學者制定「通用拼音法」,在信義區等新設道路推行。 事實上,教育部早在 73 年就研發完成第二式拼音法,並公告試用一年,試用期間根據各方見修正後,於七十五年一月廿八日正式公告,並與ㄅㄆㄇㄈ等第一式列表對,照還附上拼法說明供國內外各界人士採用,作為中文音譯的標準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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